电梯型式试验业务指南

  • 日期:2021-05-28
  • 来源:浙江特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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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型式试验产品

中心具备电梯型式试验能力的产品为34个,主要包括电梯整机、安全保护装置及主要部件等。

“电梯整机”包含:曳引式客梯、无机房客梯、观光电梯、病床电梯、曳引式货梯、强制式货梯、无机房货梯、汽车电梯,防爆货梯、液压客梯、液压货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以及自动人行道等。

“电梯安全保护装置”包含: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电梯门锁装置、电梯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含有电子元件的电梯安全电路、电梯控制柜以及电梯驱动主机等。

“电梯主要部件”包含:绳头组合、电梯导轨、电梯玻璃门、电梯玻璃轿壁、杂物电梯驱动主机、自动扶梯梯级、自动人行道踏板、梯级链及踏板链、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驱动主机、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滚轮、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扶手带、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控制屏

 

二、资料提交

电梯型式试验申请表:下载

申请单位应持以下资料申请整机或部件产品的型式试验:

1.1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进口产品,还应当包括境外制造单位对中国境内代理商进行授权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1.2《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不涉及制造许可的型式试验无须提供);

1.3制造单位出厂检验合格的证明文件与自检记录;

1.4《电梯型式试验规则》中要求审阅的相关技术资料(见附件1);

1.5《电梯型式试验申请单》。

 

三、试验

1.型式试验具体检验的内容、要求和方法按照相应电梯型式试验规则的规定实施,不少于相应产品《电梯型式试验规则》中规定的适用项目。试验人员实施试验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或特殊情况,经与申请单位协商,并请示型式试验机构认可,可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或者标准增加试验项目。

2. 电梯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一般应在我院实验室进行,申请单位应将样品送达我院。确需结合型式试验的整机性能试验或在制造单位试验场地上进行的部件试验,应在申请时说明原因,经我院认可。

3.电梯整机型式试验(以下简称整机试验)应当在制造单位或者型式试验机构的试验井道(试验场地)内进行。
《超常规电梯参数表》(见《电梯型式试验规则》附件B)中所列电梯或者仅为单个项目使用结构特殊的电梯,确需在使用现场进行整机试验时,制造单位应当向使用单位明示,并且征得使用单位书面同意后向型式试验机构提出申请,经型式试验机构书面确认后,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者《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受理决定书》(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按照规定办理施工告知,方可在使用现场安装1台用于型式试验的整机。型式试验完成后,制造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更换磨损的零部件并且重新调试。
样机型式试验与安装监督检验过程中的性能试验可以同时进行,数据共享。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应当在型式试验通过后出具。

 

 四、联系方式

  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    国家电梯中心

  联系人:叶立忠

  业务电话:0573-80772501,80772588

  投诉电话:0571-86026312

  地   址:海宁尖山新区凤凰路77号

  邮   编:310020

 

附件1

各类产品试验所需要的技术文件、试验样品及其试验条件的要求

项目

资料和样品要求

(1)蓄能型缓冲器

a.额定速度、最大和最小总质量范围或弹簧的总的压缩行程和弹簧的极限工作负荷;b.部件结构装配图、零件图;c.设计计算书。
试验样品:客户应提供1只缓冲器,抽样或送样。

(2)耗能型缓冲器

a.额定速度、最小总质量、最大总质量等;b.部件结构装配图、零件图;c.设计计算书。
试验样品:客户应提供1只缓冲器,抽样或送样。

(3)非线性缓冲器

需要客户说明使用范围, 包括额定速度、撞击速度、最小总质量、最大总质量、缓冲器直径、缓冲器高度。
试验样品:除非有特殊规定,一般情况下,客户应向本实验室提供1只缓冲器,抽样或送样。

(4)瞬时式安全钳

a.总容许质量、额定速度;b.安全钳结构、尺寸和配合公差的装配详图;c.导轨型号、导轨硬度范围、导轨表面状况等。
试验样品:客户应提供2只安全钳(含楔块或滚柱),所需导轨,抽样或送样。

(5)渐进式安全钳
 

a.试验总质量;b.额定速度;c.安全钳的结构、动作、所用材料、部件尺寸和公差配合的装配详图;d.导轨型号及其表面状态(拉制、轧制、磨削)的详细资料;e.导轨的硬度和表面润滑状况;f.弹性元件载荷图。
试验样品:一套(2只)安全钳(包括全部试验所需的制动摩擦片),所需导轨,抽样或送样。

(6)限速器
 

a. 由该限速器操纵的安全钳装置的类型;b. 限速器动作时所产生的限速器绳的张紧力的预期值;c. 限速器的使用范围参数,包括电梯的额定速度,限速器动作速度;d. 限速器张紧装置的重量。
试验样品:a.1套限速器;b.1根与被试验限速器配套的钢丝绳,钢丝绳的长度由本试验室确定。

(7)层门锁闭装置(门锁)

a.带操作说明的结构示意图;b.带有详细说明的装配图;c.门锁的技术参数〔电路的类别(交流或直流)及额定电压和额定电流、外壳防护等级等〕。
试验样品:提供1~2件门锁装置试验样品和5片绝缘材料(与门锁电气触点绝缘安装座使用的材料相同,每薄片的面积为20×20 mm),特殊情况下(指门锁装置的试验只能在将该装置安装在相应的门上进行),试验如何进行由客户和本实验室共同研究决定。

(8)导轨

a.技术参数;b.受检产品材料质量保证书(或质量证明书);c.产品的企业标准。
试验样品 :提供两根以上电梯导轨,抽样或送样。

(9)驱动主机

a.样机技术参数;b.使用维护说明书(包括润滑要求与接线说明)。
样品:提供1台(性能检验)或2台(型式试验)样机,样机应能正常工作。

(10)控制柜(屏)

a.控制柜(屏)技术参数;b.电气原理图及元件代号说明;c.控制功能表(设计要求)。
试验样品:控制柜(屏)应装于整机(或模拟试台)上试验,并能正常工作。试验条件及试验场地应与整机检验要求相同。

(11)梯级或踏板

a.送检样品的型号规格;b.样品的装配、安装图。
样品要求:a.除有特殊规定的检验外,应向本实验室提供完整梯级或踏板一件(整体或组装);b.应配备主轴、主轮、副轴、副轮,抽样或送样。

(12)滚轮

a.滚轮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企业技术要求。

b.样品:客户应提供2个滚轮样品。

(13)梯级或踏板链

技术参数:a.节距、梯级距b.几何尺寸c.企业关于抗拉强度、链长偏差、链长同步精度、梯级距同步精度。

试验样品:型式试验申请单位应当向型式试验机构提供2个长度至少为5个梯级/踏板距的和1个三个自由链节且两端应为内链节试验样品,销轴2个,样品两端的形式应和试验设备相适应。

(14)扶手带

a.技术资料:型号规格、产品合格证、几何尺寸、企业设计的抗拉强度。

b.试验样品:试样应包括一个扶手带接头,长度不应小于500mm,试样两端的形式应和试验设备相适应。

(15) 电梯玻璃门、玻璃轿壁

a.技术资料:玻璃面板的材质和尺寸安装说明。

b.样品:提供至少一套完整地包括导向部件和固定件,并完成所需的制造加工的(加工好边、孔等)的玻璃面板(电梯玻璃门和玻璃轿壁)。

(16)含有电子元件的电梯安全电路

资料:含有电子元件的电梯安全电路设计制造参数,布线图,如可能应该提供电路板的输入、输出定义、特别说明资料。

试验样品:提供安装调试完毕、能够正常使用的一块印刷电路板和一块印刷电路裸板(不含电气元件)作为型式试验样品。

(17)上行超速保护装置

资料:使用范围、结构型式参数、产品出厂随机文件。如何进行由客户和本实验室共同研究决定。

(18)绳头组合

a.钢丝绳的型号、结构;b.绳头接合部分的材料、浇注方式的文字说明。
试验样品:客户应提供一副绳头组合,含楔块(若为楔块式)及一段钢丝绳,抽样或送样。

(19)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整机

a.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主要技术参数;b.电气原理图及元件代号说明;c.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金属结构的静应力分析资料或静应力分析人员出具的等效证明文件;d.直接驱动梯级的部件(如梯级链、牵引齿条等)要具有足够的抗断裂强度的计算证明;e.梯级的证明文件;f.对于公共交通型自动扶梯应有扶手带的断裂强度证明。
试验样品: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整机安装完毕并经出厂检验或安装检验合格,能正常运行。 对环境条件及试验场地的要求:应能保证检验工作正常进行。

(20)电梯整机
 

样机技术参数、电气原理图、设计计算书,门锁、安全钳、缓冲器、限速器以及钢丝绳端接装置的有效期内的合格型式( 性能 )试验报告。
准备1.25倍额定载荷的砝码,并指派机、电工程师各一名配合检验工作。

(21)液压电梯整机

a.本台液压电梯的电气原理图、技术参数;b.有效期内的合格的安全部件型式(性能)试验报告(安全部件:缓冲器、安全钳、限速器、门锁、绳头组合)。
准备1.5倍额定载荷的砝码,并指派机、电工程师各一名配合检验工作。

备注

a.对安装在使用现场的样梯,还提供“样机安装告知书”。

b. 试验样机及试验条件应符合GB/T10059-2009中第3.1及3.2条的规定。

c. 具体所需要的技术文件、试验样品及其试验条件的要求,请参见《电梯型式试验规则》,或向电梯中心咨询。